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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教育经费不需要计提,在实际支付时实报实销,应在应付职工薪酬下设立二级科目职工教育经费:
实际发生时报销教育经费:
借:应付职工薪酬-教育经费
贷:库存现金
月末分配:
借:制造费用或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教育经费
职工教育经费是按照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提取用于职工教育事业的一项费用,自2018年1月1日起,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职工教育经费列支范围包括上岗和转岗培训,企业组织的职工外送培训的经费支出,岗位培训、职业技术等级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职工教育培训管理费用等。
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必须实际发生,未实际发生的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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