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高级经济师论文发表要求:
1、公开出版本专业专著、合著(第1作者或注明本人牵头编写章节)或译著(独立作者)1部以上;
2、在公开出版的期刊上发表较高水平的本专业论文1篇以上(第1作者);
3、长期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及县以下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可以提供1篇由本人撰写、经单位审核属实且不少于5000字的本专业工作研究文章或科研成果分析文章。
湖南省高级经济师的评审需要考生满足以上论文发表要求外,还需考生系统掌握经济工作专业理论、方法、技巧和相关政策法规,能够设计实施经济项目或经济活动方案,推动经济活动有序合规展开,能够指导助理经济师、经济师等参与经济工作的各类从业人员合理合规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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