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疫情期间承租方租金减免并取得对应的发票时:
借:管理费用——租赁费(根据费用所属部门计入相关科目)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认证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2、疫情期间出租方取得的租金收入减免时:
借:银行存款(实际收到的款项)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疫情期间承租方或出租方发生租金减免的情况时,可以通过“管理费用”科目或“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处理。其中“管理费用”科目用于核算企业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所发生的管理支出;“其他业务收入”科目用于核算企业确认的除主营业务活动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实现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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