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会计中级职称由财政部、人事部共同负责,会计中级职称是财政部、人事部共同组织的全国统一考试,考生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三门科目的考试,可取得由财政部、人事部共同印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中级证书》。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行属地原则。县级以上财政部门、人事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负责所属农场、连队等单位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中央在京单位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委托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分别负责;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铁道部系统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委托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队后勤部和铁道部分别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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