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报酬申报个税的计算方法为: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针对每次不超过4000元的劳务所得其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方法为:应纳税所得额=每次劳务所得-800;针对每次超过4000元的劳务所得其应税所得额的计算方法为:应纳税所得额=每次劳务所得×(1-20%)。
其中劳务报酬指个人独立从事各种非雇用的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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