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资本认缴制实施时间是2014年3月1日。认缴登记制也就是注册资本认缴制度,是工商登记制度的一项改革措施。它是指允许公司股东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期限。注册资本,是指合营企业在登记管理机构登记的资本总额,是合营各方已经缴纳的或合营者承诺一定要缴纳的出资额的总和。我国法律、法规规定,合营企业成立之前必须在合营企业合同、章程中明确企业的注册资本,合营各方的出资额、出资比例、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的比例,并向登记机构登记。
注册资本与注册资金的概念差异
1.注册资金所反映的是企业经营管理权。
2.注册资本则反映的是公司法人财产权,所有的股东投入的资本一律不得抽回,由公司行使财产权。
3.注册资金是企业实有资产的总和,注册资本是出资人实缴的出资额的总和。
4.注册资金随实有资金的增减而增减,即当企业实有资金比注册资金增加或减少20%以上时,要进行变更登记。
5.注册资本非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增减。
会计网所有内容信息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820538167。
沪公网安备 31010902002985号,沪ICP备19018407号-2, CopyRight © 1996-2024 kuaiji.com 会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互联网举报中心 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