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照一码”指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各类分支机构和个体工商户在办理设立登记时,不再发放商事主体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刻章许可证,只发放记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其中,“一照”即营业执照,“一码”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实行“一照一码”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就是纳税人识别号,可用于涉税业务的办理。不影响纳税人登录网站、申报纳税和使用防伪税控设备。“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的改革有利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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