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中级经济师考试总分为140分,考试及格分数为84分及以上;高级经济师考试总分为100分,及格分数为60分及以上。经济师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的考试制度。
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科目和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均设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10个专业类别。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方法,考生须在连续的两年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级别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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