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金融法概念的本质特征在于其调整对象的金融性与国际性的结合。国际金融法是调整国际金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国际金融法划分法律部门及其分支的根本依据是其调整对象,辅助标准是其调整方法。
国际金融法所调整的国际金融关系是具有金融性的国际关系,国内外对金融的含义存在的不同认识和理解,直接影响到对国际金融法的概念、调整对象、范围、渊源、理念及社会功能等问题的科学认识,影响到国际金融法科学体系的建立;同时,国际金融法涉及的金融关系所具有的国际性使国际金融法与国内金融法区别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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