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企业捐款会计分录如下:
1、若使用银行转账方式捐款:
借: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
贷:银行存款
2、若使用现金方式捐款:
借: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
贷:库存现金
3、期末,结转时:
借:本年利润
贷: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
疫情企业捐款,应通过“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科目进行核算,计入“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中,期末结转至“本年利润”科目。
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企业发生的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的12%的部分,如取得合法的税前扣税凭证,则准予在税前扣除。
会计网所有内容信息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820538167。
沪公网安备 31010902002985号,沪ICP备19018407号-2, CopyRight © 1996-2024 kuaiji.com 会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互联网举报中心 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