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个人出租财产取得的财产租赁收入,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需要按顺序扣除以下费用:
财产租赁过程中应缴纳的税费;由纳税人负担的该出租财产实际支出的修缮费用,其中修缮费用一月上限为800元;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
个人财产租赁所得缴纳的所得税计算分为两种情况,当每月收入不超过4000元时,应纳税所得额=每月收入额-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800;当每月收入超过4000元时,应纳税所得额=(每月收入额-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1-20%)。
会计网所有内容信息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820538167。
沪公网安备 31010902002985号,沪ICP备19018407号-2, CopyRight © 1996-2024 kuaiji.com 会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互联网举报中心 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