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师《税法(一)》和《税法(二)》的题型相同,具体是: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计算题、综合分析题。两门科目的考试成绩满分均为140分,合格标准为84分。
《税法(一)》科目的考试内容主要包括:税法基本原理、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资源税、车辆购置税、环境保护税、烟叶税、关税等相关内容。
《税法(二)》科目的考试内容主要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国际税收、印花税、房产税、车船税、契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船舶吨税等相关内容。
会计网所有内容信息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820538167。
沪公网安备 31010902002985号,沪ICP备19018407号-2, CopyRight © 1996-2024 kuaiji.com 会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互联网举报中心 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