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不可以挂资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册会计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会计师事务所执行业务。
注册会计师专业阶段考试科目为《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税法》、《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综合阶段的科目是一门,为《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二)》。
注册会计师每科考试均实行百分制,60分为成绩合格分数线。对在连续5个年度考试中取得专业阶段全部科目考试合格成绩的考生,由财政部考办颁发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
会计网所有内容信息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820538167。
沪公网安备 31010902002985号,沪ICP备19018407号-2, CopyRight © 1996-2024 kuaiji.com 会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互联网举报中心 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