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登记证不属于会计科目的类型,若公司在经营初期委托他人办理税务登记证的,该项委托业务所发生的费用应计入“管理费用”的会计科目中。具体的会计处理为借记“管理费用”科目,然后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或“库存现金”科目。对于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且允许抵扣进项税额的一般纳税人,还应当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
其中“管理费用”科目用于核算企业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所发生的管理支出,包括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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