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占地指因工程建设施工和地质勘查的需要,临时使用国有或者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行为。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的临时占地的单位,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需要注意的是,若单位占用耕地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应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的规定申报和缴纳耕地占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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