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元标价法是以一定单位的美元为标准来计算应兑换多少其他货币的汇率表示方法,其目的是简化报价并广泛地比较各种货币的汇价。美元标价法由美国在1978年9月1日制定并执行,是国际金融市场上通行的标价法。
在各种标价法下,把数量固定不变的货币叫做基准货币,把数量变化的货币叫做标价货币。显然,在直接标价法下,基准货币为外币,标价货币为本币;在间接标价法下,基准货币为本币,标价货币为外币;在美元标价法下,基准货币是美元,标价货币是其他各国货币。
会计网所有内容信息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820538167。
沪公网安备 31010902002985号,沪ICP备19018407号-2, CopyRight © 1996-2024 kuaiji.com 会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互联网举报中心 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