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有住房是指由国家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拥有权、占有权、处分权、收益权归国家所有。目前居民租用的公有住房,按房改政策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可售公有住房,一类是不可售公有住房。
公有住房与私有住房的最大区别在于产权,公有住房没有产权人,业主只有承租权,没有转让权,所以也无法继承或办理婚前公证。公有住房交易步骤是先由房管局下属部门对卖方进行评估,同时由房管站验房。
未列入可出售范围内的公有住房,可以进行承租权的转让和交换。列入可出售范围内的公有住房,则不可以进行承租权的转让和交换,但可同步进行政策购房和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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