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师考试科目中《财务与会计》和《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这两门科目可以申请免考,其中已评聘经济、审计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涉税工作满两年的人员,可申请免试《财务与会计》科目;已评聘法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涉税工作满两年的人员,可申请免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科目。
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评价与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审核免试申请,审核时间约5个工作日,审核通过的人员,免试科目继续有效。免试人员应在连续四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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