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运租赁是允许租借方可使用一种资产,但没有转让资产实质股权的一种合约,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营运租赁的特点主要包括:在可撤销合同期间,承租人可中止合同并退回设备,可租赁更先进的设备;在资金不足于支付时,在基本租期内,出租人只能通过从出租中收回设备的部分垫支资本,若想补足未收回部分的设备投资以及额外获得利润,则需要通过该项设备多次出租给多位承租人使用;租赁机构不仅为融资提供便利,还为维修管理提供专门服务,对出租设备的适用性、技术性能负责,并承担过时风险,以及负责购买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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