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疫情工作经费会计分录为:
1、企业收到疫情专用项目的工作经费时:
借:银行存款
贷:专项应付款
2、企业将工作经费用于疫情防控的工程项目时:
借:在建工程
贷:应付职工薪酬
银行存款
3、企业处理形成工程项目长期资产部分的款项时:
借:专项应付款
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4、企业上交剩余的工作经费时:
借:专项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
疫情期间企业收到疫情工作经费并处理工程项目时,可以通过“专项应付款”等科目处理。其中“专项应付款”科目用于核算企业取得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具有专项或特定用途的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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