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acca协会的规定,对于获得会计学专业、会计学辅修专业、法律专业、商务及管理专业、MPAcc专业学士或硕士学位的教育部认可高校毕业生,可根据对应专业申请免考1至5门科目。其中会计学专业的可免考《商业与科技》、《管理会计》、《财务会计》、《公司法与商法》、《业绩管理》;会计学辅修专业的可免考《商业与科技》、《管理会计》、《财务会计》;法律专业的可免考《公司法与商法》;商务及管理专业的可免考《商业与科技》;MPAcc专业的可免考《商业与科技》、《管理会计》、《财务会计》、《公司法与商法》、《业绩管理》(对于与协会签订合作协议的学院还可以申请更多的免考科目)。
已完成第二学年课程的会计专业的教育部认可高校在校生(本科)可申请免考《商业与科技》、《管理会计》、《财务会计》。
同时考生在2009年“6+1”制度前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全科合格证的,可以申请免考《商业与科技》、《管理会计》、《财务会计》、《公司法与商法》、《税务》。制度后的可以申请免考《商业与科技》、《管理会计》、《财务会计》、《公司法与商法》、《业绩管理》、《税务》、《财务报告》、《审计与认证业务》、《财务管理》。
考生通过FIA所有考试并取得相关工作经验后可申请免考4门科目,具体的免考内容可以咨询acca官方了解(电子邮件:students accaglobal.com)。
会计网所有内容信息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820538167。
沪公网安备 31010902002985号,沪ICP备19018407号-2, CopyRight © 1996-2024 kuaiji.com 会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互联网举报中心 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