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补助款会计分录包括:
1、企业疫情期间收到防控补助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
2、企业使用补助并结转递延收益时:
借:递延收益
贷: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科目)
3、期末结转利润时:
借: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科目)
贷:本年利润
企业疫情期间收到防控补助款时,可以通过“递延收益”科目及“其他收益”等科目处理。其中“递延收益”科目用于核算企业确认的应在以后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其他收益”科目用于核算总额法下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以及其他与日常活动相关且应直接记入该科目的项目。
会计网所有内容信息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820538167。
沪公网安备 31010902002985号,沪ICP备19018407号-2, CopyRight © 1996-2024 kuaiji.com 会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互联网举报中心 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