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中级会计师证书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加盖单位公章的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信息表没有打印或丢失的需携带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工作证明)等。
如委托他人代领,代领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签名的委托书前来领取资格证书。
若申请补办证书,根据属地归属原则,申请的持证人需到本人单位、户籍或居住地所在地行政区划的县(区)财政局会计科现场办理,并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证书补办申请表;一张一寸白底证件照;证件照电子图片,电子照片以名字和身份证号码命名,现场办理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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