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防护用品的会计分录,应区分购买和捐赠两种情况。企业购买防护用品,应根据使用部门,计入相应损益科目,二级明细科目为劳动保护费;企业捐赠防护用品,则通过“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科目进行核算。
会计分录如下:
1、疫情期间,企业购买防护用品:
借:管理费用——劳动保护费等(根据使用部门确定相关科目)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2、疫情期间,企业捐赠防护用品:
借: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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