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中级保险经济师的考试科目为《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和实务》科目,高级保险经济师的考试科目为《高级经济实务》一门科目。初级、中级保险经济师考试两门科目的及格分数是84分,高级保险经济师考试及格成绩是60分。
保险专业是经济师考试十个专业类别的其中一个专业类别。初级、中级经济师考试(保险专业)主要考察考生是否理解和掌握风险与保险、保险的基本原则、保险合同、普通财产保险等相关的原理、方法、技术、规范(规定)等,以及具有从事保险专业实务工作的能力。高级经济师考试(保险专业)主要考察考生是否具备从事保险专业实务工作的综合能力素质。
会计网所有内容信息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820538167。
沪公网安备 31010902002985号,沪ICP备19018407号-2, CopyRight © 1996-2024 kuaiji.com 会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互联网举报中心 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