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干制和酬金制有以下区别:
1、概念不同。包干制是指将个人消费分为若干方面,不同方面按不同的分配标准来支付劳动报酬的一种分配制度;酬金制是指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管理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
2、特点不同。包干制的特点是节省监管成本、提高决策和服务效率,企业在服务与利润夹缝中生存;酬金制的特点是能够保护业主和物业公司双方的利益,能够加大物业服务运作过程中的财务透明度。
会计网所有内容信息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820538167。
沪公网安备 31010902002985号,沪ICP备19018407号-2, CopyRight © 1996-2024 kuaiji.com 会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互联网举报中心 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