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师职称等级设立初级、中级和高级。经济师初级、中级和高级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由全国统一组织、统一大纲、统一大纲、统一试题和统一评分标准。
经济师职称名称依次为助理经济师、经济师、高级经济师(副高级)、正高级经济师。此外,部分专业的职称名称直接以专业命名,如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的职称名称依次为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人力资源管理师、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经济师初级和中级实行以考代评的方式进行,高级实行考评结合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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