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经济师的考试科目是《高级经济实务》。高级经济师考试设有十个专业类别,分别为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每个专业设有一门考试科目,考试实行考评结合,考生报名参加《高级经济实务》科目考试后,还需参加评审工作,通过评审才能获得职称。
高级经济师属于经济专业职称中的高级职称,其分设副高级和正高级两个级别,副高级采取考试与评审相结合方式,正高级一般采取评审方式。经济专业人员各级别职称分别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相对应。正高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一至四级,副高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五至七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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