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资产评估师已经更名为资产评估师,考试科目有以下4个科目《资产评估基础》、《资产评估相关知识》、《资产评估实务(一)》以及《资产评估实务(二)》,考试时间一般在每年的9月份,各科目考试时长均为180分钟。
资产评估师考试报名条件
具有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含专科)学历同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取得学历(学位)的大学生可报名参加考试。
资产评估师免试条件
1、取得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高级经济师职称,或者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可免试《资产评估相关知识》科目。
2、评定为资产评估专业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可免试《资产评估基础》科目。
在取得免试资格后,可选择一个相应科目申请免试,免试科目申请成功后长期有效,不得变更免试科目。
资产评估师考试成绩管理周期
资产评估师考试成绩滚动周期为4年。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全部考试科目成绩合格者,可颁发资产评估师资格证书;免试人员参加3个科目考试,考试成绩滚动周期为3年,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全部考试科目成绩合格者,可颁发资产评估师资格证书。
资产评估师证书领取
1、考试合格人员资格审核和证书发放工作由各地方协会负责。
2、考试合格人员领取证书须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学历证书原件,其中免试初审合格人员还需提供相应免试证明材料。委托他人代领的,还须提供代领人身份证件原件。
3、各地方协会应对考试合格人员学历证书及相应免试证明材料进行审核,未通过学历证书及相应免试证明材料审核的人员不予发放证书,并将证书退回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4、对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考试合格人员,暂不予发放证书,请各地方协会做好证书保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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