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已经进入了疫情防控的关键期,很多在前线的医护人员因过度劳累,免疫力低下,而不幸感染,这时候,该怎么办呢?这算是工伤吗?怎么算是工伤呢?怎么界定呢?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一)做好工伤认定的工作
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九条第一项得:对于参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防疫工作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按照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认定为工伤。对于用人单位指派医护人员前往湖北省一线做防控救治工作的的,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应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对工伤认定的期限应该延长,并搭建绿色通道,对确定工伤人员资料的证明和资料采取快速办理额办法,向社保局网上提交。
(二)落实工伤保险和一线防疫医护人员的补助问题
在疫情期,很多奋战在一线的医护人员是最辛苦的,这时候国家就考虑到了医护人员在一线面临的各种问题,国家卫健委针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诊疗方案,纳入工伤保险的支付范围内,已参加工伤保险的,开通绿色通道,加快办理;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按照法定标准支付。按照疫情防控的要求,对工伤鉴定的期限做延长。还有对防治防疫人员的补助政策,对防控工作中直接接触防控排查确诊病例的,没人每天300元,其他人员按临时性工作补助每人每天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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