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我省养老保险第三支柱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明确指出全力推进个人养老金制度全面实施。主要以进一步促进广东省养老保险第三支柱高质量发展为目标,提出强化个人养老金政策及金融产品宣传,提升个人养老金缴存与投资水平。征求意见时间截至9月12日前。
《若干措施》主要内容
《关于进一步促进我省养老保险第三支柱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提出四个方面措施要求:
一、全力推进个人养老金制度全面实施。主要是强化个人养老金政策及金融产品宣传,发挥重点人群示范引领作用。同时,对各地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各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为全省全域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营造良好环境。
二、建立个人养老金数据共享和信息互联互通机制。主要是在省政务服务平台开设个人养老金专区,探索开发全品种产品交易平台,提高个人养老金的缴存率和投资率。建立数据共享和信息沟通机制,增强个人养老金扩面工作针对性。
三、强化金融对养老保险第三支柱的支持力度。主要是支持更多省内机构争取个人养老金运营资格,丰富第三支柱金融产品供给,进一步引入长期资金帮助稳定金融市场,更好的实现投融资良性循环。
四、建立健全养老保险第三支柱监管和风险防范机制。主要是完善风险防控机制,压实养老金融投资者教育工作主体责任,指导和监督金融机构在推动扩面工作中做好风险提醒。
推进个人养老金制度全面实施
《关于进一步促进我省养老保险第三支柱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提出,要全力推进个人养老金制度全面实施。主要措施如下:
一、强化个人养老金政策宣传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主要通过两大举措强化个人养老金政策宣传:
1、大力开展个人养老金政策宣讲,积极培养人民群众的养老规划、养老储蓄意识;
2、提升人民群众对个人养老金和商业养老保险的认知度和参与度,帮助人民群众逐步树立“长期投资长期收益、价值投资创造价值、审慎投资合理回报”的正确理念。
二、强化个人养老金金融产品宣传
《若干举措》提出,各金融机构可通过以下举措强化个人养老金金融产品宣传:
1、线上方式
线上通过官方网站、APP、社交媒体、专业论坛等渠道持续介绍个人养老金政策,提高政策知晓度。鼓励金融机构通过各类载体媒介做好集中宣传。
2、线下方式
线下通过营业网点开设专窗、摆放宣传资料、电子屏滚动宣传等方式;组织进机关、进企业、进医院、进学校、进街道、进社区专场宣讲,持续开展个人养老金政策及各类金融产品宣传工作。
三、发挥重点人群示范引领作用
《若干举措》提出,发挥重点人群示范引领作用的举措主要有:
1、各地机关事业单位、大型国有企业主要从增加养老保障渠道、提高退休后收入水平、实现更好老年生活等角度引导干部职工充分认识个人养老金的作用。
2、聚焦纳税人需求,详细讲解养老金在缴存、提取环节方面的税收操作。鼓励所属干部职工按照自愿原则积极参加个人养老金,协助干部职工办理个人养老金抵税等手续。
3、各级教育、卫生健康、国资等部门协助将有关宣传材料转所属学校、医院、国企,并指导有关单位动员职工积极参加。
四、全面推动个人养老金制度落地实施
《若干举措》提出,全面推动个人养老金制度落地实施的举措有:
1、加强各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积极建立健全多部门联动机制,共同研究处理个人养老金落地实施各项准备工作,凝聚合力推动个人养老金制度顺利实施。
2、广州、深圳市在养老保险第三支柱高质量发展中要发挥头雁效应,为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建设贡献改革经验。暂未开展实施的地市要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开展调研(如对金融机构、重点企业等单位开展前期调研摸查等),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发动。
五、提升个人养老金缴存与投资水平
《若干举措》明确:鼓励金融机构将个人养老金扩面工作重点由开户进一步转为缴存和投资,加强产品和服务宣传,优化产品供给,提升个人养老金的缴存率、缴存额、投资率。
建立数据共享和信息沟通机制
《若干举措》提出,广东拟建设省级个人养老金服务专区,探索开发一站式产品交易平台并建立数据共享和信息沟通机制。
具体而言,广东拟依托粤省事移动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个人养老金专区,集成个人养老金制度介绍、政策背景与解读、开户、缴费、咨询服务等一站式服务平台,及时为个人养老金账户用户提供养老金缴费明细、养老金账户收益、养老金融产品配置等信息,为人民群众获取个人养老金服务提供便利。
另外,探索开发全品种产品信息展示平台,完善产品呈现模式,发挥金融科技优势,推动银行积极与保险、证券等机构进行系统对接,方便参保人便捷比较和选择丰富多样的投资产品,吸引参保人缴存资金、参与投资。
《若干举措》还提出,建立健全数据应急处理机制,及时响应特殊情况。建立个人养老金数据监测共享机制。优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与金融机构的数据对接,提高个人养老金全流程业务办理效率。
加大对养老保险第三支柱的支持力度
《若干举措》提出,鼓励广东金融机构发挥区位等优势,向养老保险第三支柱投入更多资源,创新开展和做强做大有关业务,助力养老保险第三支柱建设。
支持广东金融机构拓宽底层资产类别,加快建立养老金融产品体系,开发更多基于广东省情,符合群众养老需求,运作安全、成熟稳定、标的规范、侧重长期保值的个人养老金金融产品。
鼓励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落实养老保险第三支柱税优政策,推动团体养老险、专属养老险等商业养老保险发展,为广大企业及其职工提供更多选择,不断提高职工养老保障水平。
建立健全风险防范机制
《若干举措》明确建立健全养老保险第三支柱风险防范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建立养老金融投资者教育制度,压实养老金融投资者教育工作主体责任,避免只谈收益不谈风险、选择性告知导致参保人知情权受损。对人民群众反映及投诉的开户、金融产品及风险提示等问题,依法采取监管措施。
养老保险“三支柱”
随着全球老龄化发展趋势明显,“三支柱”模式正成为各国养老金体系改革的主流选择。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
何为三支柱模式?我国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包含三大支柱,其中,第一支柱基本养老保险,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由政府主导;第二支柱即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是与职业关联、由国家政策引导、单位和职工参与、市场运营管理、政府行政监督的补充养老保险;第三支柱包括个人储蓄型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是个人利用金融手段增加养老保障供给的有效形式。
内容来源广东省人社厅、中国政府网等,会计网整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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