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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上半年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491.7亿元

2023-08-01 10:54  责编:溪溪  浏览:393
来源 会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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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28日,国家税务总局举办“办好税收惠民事服务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上指出,2014年9月-2023年6月,共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超2600亿元,其中2023年上半年达491.7亿元,同比增长44.1%。

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

(图片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新能源汽车税收支持政策显成效

  近年来,我国对新能源汽车的政策支持体系逐渐健全,具体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多税种政策组合发力。目前,车辆购置税、车船税、消费税等方面均有支持新能源汽车发展的政策。国家自2012年起一直对新能源商用车免征车船税,对新能源乘用车不征收车船税;自2014年9月起一直对新能源汽车实施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对电动汽车一直未纳入小汽车消费税征收范围。

  二是大力度优惠持续显效。2012年1月至2023年6月,共减免新能源汽车车船税超100亿元,其中2023年上半年达8.6亿元,同比增长41.2%;2014年9月-2023年6月,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超2600亿元,其中2023年上半年491.7亿元,同比增长44.1%。

  三是全目录清单便利享受。通过不断优化完善,已实现了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和车船税优惠政策目录式管理,符合优惠条件的车辆目录嵌入征管系统,信息系统自动判断甄别,极大地方便了纳税人享受政策红利。

  在税收等一系列政策和市场因素的共同作用下,近年来,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规模持续扩大,步入快速发展阶段。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数据显示,我国新能源汽车2022年销售568.1万辆,2023年上半年销售311.1万辆,同比增长38.3%;在全部新增汽车销量中,2022年新能源汽车占比达23.5%,2023年上半年占比上升至27.4%,表明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保有量持续提高。

新能源汽车购置税减免政策延长

  为巩固和发展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优势,今年6月19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明确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再延长4年,即延长至2027年12月31日。

  《公告》规定2024—2025年免征车辆购置税,同时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免税额不超过3万元。例如:李某在2024年2月5日,购买一辆符合《公告》要求减免税标准的新能源乘用车,以销售价格30万元(不含增值税,下同)的新能源乘用车为例,车辆购置税税率为10%,应纳税额为3万元(30×10%),按免税政策免税额为3万元,未超过3万元的免税限额,李某无需缴纳车辆购置税;以销售价格50万元的新能源乘用车为例,应纳税额为5万元(50×10%),按免税政策免税额为5万元,超过免税限额2万元,李某可享受3万元的免税额,需要缴纳车辆购置税2万元。

  《公告》规定2026—2027年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同时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减税额不超过1.5万元。例如:张某在2026年3月1日,购买一辆符合《公告》要求减免税标准的新能源乘用车,以销售价格30万元的新能源乘用车为例,车辆购置税税率为10%,应纳税额为3万元(30×10%),按减半征收政策减税额为1.5万元(3×50%),因未超过1.5万元的减税限额,按政策规定,张某可享受1.5万元的减税额,需缴纳车辆购置税1.5万元;以销售价格50万元的新能源乘用车为例,应纳税额为5万元(50×10%),按减半征收政策减税额为2.5万元(5×50%),因超过1.5万元的减税限额,按政策规定,张某可享受1.5万元的减税额,需缴纳车辆购置税3.5万元。

税收减免优惠政策如何落实

  税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与工信、公安等部门协同协作,通过信息化手段便利纳税人及时享受新能源汽车税收支持政策,并密切跟踪关注政策执行情况,及时解答处理纳税人遇到的问题,确保减免税优惠政策更好落实落地落细,更好地服务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


  内容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会计网整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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