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在国家授权的范围内,湖南按照国家标准实施税务优惠政策,尽最大努力支持广大的小微企业发展,保住市场主体,稳定市场预期,振奋企业发展信心。那么湖南地区在疫情期间具体的税务优惠政策有哪些?
湖南省的税务优惠政策
1、免征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孵化服务增值税,对其自用及提供给在孵对象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2、继续放宽初创科技型企业认定标准,凡符合条件的创投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对其投资的,按投资额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3、对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和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继续按一定限额依次扣减税收和相关附加。
4、免征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5、免征城市公交站场等运营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
6、继续授权省级政府自主决定免征、停征或减征地方水库移民扶持基金。
7、免征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临时性补助、奖金及单位发给个人的预防药品等实物的个人所得税。
8、免征相关防疫产品的药品和医疗器械注册费。
9、免征高校学生公寓房产税和相关租赁合同印花税。
10、对承担商品储备政策性业务的企业自用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11、减按15%征收污染防治第三方企业所得税。
湖南省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
1、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按50%征收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2、同时,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六税两费”的具体规定
1、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
2、小型微利企业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3、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
4、加大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税前扣除力度;
5、“六税两费”减免政策适用主体范围扩展至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6、2021年第四季度实施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政策再延续实施6个月;
7、延续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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