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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好消息!多地出台不动产登记费用减免政策

2020-07-17 11:59  责编:小姚  浏览:581
来源 会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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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好消息!近日多地出台了减免不动产登记收费的政策。具体情况来一起了解吧。

  多地出台不动产登记费用减免政策

  长沙

  长沙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发布《关于减免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费有关事项的通知》,7月13日起,长沙个体工商户凭工商营业执照,可免交不动产登记费。

长沙不动产登记费用减免.jpeg

  衢州

  衢州多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企业不动产登记收费有关事项的公告》:7月15日起,衢州市区范围内小微企业不动产减免登记费、其它企业不动产登记费实行政府买单。

衢州不动产登记费用.png

  秦皇岛市

秦皇岛不动产登记费减免.png

  此前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了有关减免不动产登记费的通知:

  依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5号)

  一、减免不动产登记费

  (一)对下列情形免征不动产登记费:

  1.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更正登记的;

  2.申请办理森林、林木所有权及其占用的林地承包经营权或林地使用权,及相关抵押权、地役权不动产权利登记的;

  3.申请办理耕地、草地、水域、滩涂等土地承包经营权或国有农用地使用权,及相关抵押权、地役权不动产权利登记的。

  (二)对申请办理车库、车位、储藏室不动产登记,单独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登记证明的,不动产登记费由原非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每件550元 ,减按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每件80元收取。

  不动产登记范围包括哪些?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三)森林、林木所有权;(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五)建设用地使用权;(六)宅基地使用权;(七)海域使用权;(八)地役权;(九)抵押权;(十)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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