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疫情期间,企业、纳税人均大受影响,大多数企业无法及时复工复产、无法正常生产经营,在经济方面带来了巨大损失。对此,地方政府纷纷下发了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来减轻企业的负担,那么对于受疫情影响较严重的中小企业能够享受哪些税收减免政策?
1、增值税
在增值税方面,根据国家财政部在疫情期间下发的《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增值税政策公告》,从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可免征增值税;除了湖北省外,其它省份、直辖市地区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2、个人所得税
在本次疫情当中,为了加强对疫情防控,减轻纳税人的经济压力,国家在个人所得税方面出台了相应政策。其中,对于参与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其所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可免征个人所得税。对于企业发放给员工个人用于预防新冠肺炎的药品、医用防护用品等实物,将不计入工资收入、并免征个人所得税。
3、由于受疫情影响关系,纳税人不能按时缴纳税款该怎么处理?
关于这点,各位纳税人不必担心,国家对此也出台了相应的税收管理办法,根据规定对于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时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批准,可以适当延期缴纳税款,但最长不能超过三个月。在疫情期间,对于受影响较大的困难企业,可延期企业的缴纳税款申请,减轻企业受到的经济负担,帮助他们能够在本次疫情中走出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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