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服务
下载APP
当前位置: 会计网 资讯中心政策解读正文

蔬菜企业在疫情期间销售自产或者外购的蔬菜,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2020-04-22 18:07  责编:哪吒  浏览:880
来源 会计网
0

有一家生产蔬菜的农业企业,主要是供应周边的农贸市场,疫情期间为了保障蔬菜的供应量,还向附近的农户人家收购了蔬菜,那么蔬菜企业销售的包括自产和收购的蔬菜,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蔬菜企业在疫情期间销售自产或者外购的蔬菜,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增值税的暂行条例规定,对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有关的问题通知,财税(2011)137号规定,对于上述从事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自产蔬菜和收购蔬菜,享受免征增值税。

对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资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对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

 

科普:财税(2011)137号规定

财税137号通知的发布,涵盖了农产品产供销的各个环节

1、免征蔬菜流通的环节;

2、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3、农业产品实行低税率

4、农产品的种养服务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5、公司加农户的经营模式,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

个税汇算清缴即将到来,惠及一亿人!

 


进一步了解:
文章版权会计网kuaiji.com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扫码关注“ 会计小助手公众号
点击菜单“
XXXX ”→订阅即可
(微信需绑定公众号才能成功接收提醒)
2021注会报名入口开通后,将及时给您发送微信通知
敬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