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帮扶在疫情时期经济受到冲击的中小型企业,北京市在2月3号出台了19项在疫情防控期帮扶中小型企业的措施,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北京市出台的19条帮扶中小企业措施
1、对因受疫情影响经营暂时出现困难但有发展前景的企业不抽贷、不断贷、不压贷。
2、延迟缴纳社会保险费。将1月、2月应缴社会保险费征收期延长至3月底。
3、对防控疫情所需物资的项目加快速度审批,开启一站式、全链条并行、48小时内办结的审批绿色通道,优先配置用地用水用电等资源型指标,并设立进口防控物资快速通关专用窗口和绿色通道
4、对捐赠用于疫情防控的进口物资,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5、对卫生健康部门组织进口的直接用于防控疫情物资免征关税;免税进口物资已征收的应免税款予以退还。
6、延迟缴纳社会保险费,将1月、2月应缴社会保险费征收期延长至3月底
7、对于旅游、住宿、餐饮、会展、商贸流通、交通运输、教育培训、文艺演出、影视剧院、冰雪体育等受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经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确认,可将疫情影响期间应缴社会保险费征收期延长至7月底
8、延迟缴费期间,不收取滞纳金,不影响正常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待遇,不影响个人权益记录。
以上是北京市出台19条措施的一部分的措施办法,“北京19条”除了上述专门解决企业经营问题,让企业能够在防控疫情的同时尽量维持正常经营,解决了许多企业的燃眉之急以外。还有一系列应对疫情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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