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信用可修复啦!税务总局出台纳税信用修复范围及标准!明年起施行!
一、税务总局明确纳税信用修复有关事项,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新政策核心内容大家可以细看一下下方的思维导图:
二、纳税信用修复范围及标准
备注:1.30日内纠正,即在失信行为被税务机关列入失信记录后30日内(含30日)纠正失信行为。
2.30日后本年纠正,即在失信行为被税务机关列入失信记录后超过30日且在当年年底前纠正失信行为。
3.30日后次年纠正,即在失信行为被税务机关列入失信记录后超过30日且在次年年底前纠正失信行为。
纳税信用修复申请表
四、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试行)调整表
会计网所有内容信息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820538167。
沪公网安备
31010902002985号,沪ICP备19018407号-2,
CopyRight © 1996-2025 kuaiji.com 会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互联网举报中心
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