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等人共同设立了创投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以一辆汽车作价 100 万元出资,但该汽车实际仅值 50 万元。后乙将部分股权转让给了第三人丁,甲将部分股权转让给了不知情的第三人戊。此时,甲出资不足的事实被发现。按照规定,对出资承担连带责任的主体包括( )。
A:
B: 甲
C:
D: 乙
E:
F: 丙
G:
H: 丁
I:
J: 戊
本题考核公司设立责任。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选 A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