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服务
收藏本站
手机版
题目
【不定项选择题】

个体工商户王某从事门窗加工,未经有关部门许可,即在该市甲区、乙区、丙区交界处跨界修建了一排简易厂房。丁区规划部门发现后认定王某所建的厂房是违章建筑,通知王某限期拆除。王某对该通知不服,向其住所地戊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以下法院中有管辖权的有( )。

A:

B: 甲区人民法院

C:

D: 乙区人民法院

E:

F: 丙区人民法院

G:

H: 丁区人民法院

I:

J: 戊区人民法院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行政诉讼地域管辖。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答案选 ABC

有疑问?
求助专家解答吧。
添加老师咨询
下载会计APP
相关题目
1、个体工商户王某从事门窗加工,未经有关部门许可,即在该市甲区、乙区、丙区交界处跨界修建了一排简易厂房。丁区规划部门发现后认定王某所建的厂房是违章建筑,通知王某限期拆除。王某对该通知不服,向其住所地戊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以下法院中有管辖权的有(  )。 2、个体工商户王某从事门窗加工,未经有关部门许可,即在该市甲区、乙区、丙区交界处跨界修建了一排简易厂房。丁区规划部门发现后认定王某所建的厂房是违章建筑,通知王某限期拆除。王某对该通知不服,向其住所地戊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以下法院中有管辖权的有( )。 3、(四)2009年1月10日,李海和王健签订《关于成立国利税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协议》,协议规定;事务所负责人由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担任,李海为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各合伙人认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比例为李海货币出资6万元,占60%,王健货币出资4万元,占40%,合计10万元;合伙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事务所造成损失的,经其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会议可以决议将其除名;合伙人会议行使的职权包括制定和修改事务所业务标准、程序等;合伙人定期会议召开15日前,临时会议召开10日前,会议召开人应将会议日期、地点、会议期限、审议事项、联系人等事项书面通知全体合伙人;执合伙人的职责包括召集和主持合伙人会议,主持事务所日常工作等。2009年3月,工商行政管理局向事务所颁发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合伙企业名称为“国利税务师事务所”,事务执行人为李海。2009年8月18日,王健向李海书面提出:“由于合伙人之间没有诚意合作下去,现提出散伙。”李海未同意。2009年8月19日,事务所形成《关于所长外出期间事务所特别管理办法》,该《办法》对2009年8月31日至2009年11月30日李海在国考察学习期间事务所印章管理、报告管理、财务及行政管理等事项作出了规定,具体内容包括公章由王健负责、财务专用章由陈鸽负责、负责人印章由吴翔负责、李海的注册会计师印章由李明负责,其他未提及的印章由原保管人负责,所有印章的使用均需做好记载,该《办法》由事务所成员李海、陈鸽、刘成、秦获和李明签字,王健未签字。李海于2009年9月3日出国考察学习,李海出国考察期间,王健于2009年9月15日发电子邮件通知李海于2009年9月18日到事务所的会议室召开合伙人临时会议,2009年9月18日王健召开合伙人临时会议,形成《会议纪要》,决定对李海予以除名处理。该会议纪要由王健一人签名。同日,王健将该《会议纪要》及除名通知书通过电子邮件发给李海。李海于2009年11月27日回国,次日在事务所会议室召开临时合伙人会议、李海和王健参加会议,陈鸽、刘成、秦获和李明列席会议,陈鸽作会议记录。会议作出《关于撤销2009年9月18日王健擅自召开合伙人临时会议“会议纪要”及“除名通知书”的决议》,李海和列席人员在《会议纪要》上签字,王健未签字。11月28日,李海通知全体员工将事务所搬迁至新址,但未通知王健,当日下午,王健到公安局报警称:当日11点50分,王健到事务所,用钥匙打开环形锁进人办公室,发现办公室里面的一台惠普台式电脑、一台兄弟牌打印传真复印一体机、二个铁皮柜、一只保险箱没有了,铁皮箱和保险柜里面都是客户资料和事务所的文件材料。后来,王健打电话给事务所员工,才得知事务所已搬家。2009年11月29日,王健持事务所原公章以事务所名义对李海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判令李海归还事务所有关印章、营业执照等事务所经营资料,并赔偿因私藏事务所文件给事务所造成的损失14万元。法院于2010年2月24日下达《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王健的起诉。2010年2月1日,王健持事务所原公章以事务所名义又对李海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判令李海返还事务所各项服务费15万元。法院于2010年5月1日下达《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王健的起诉。上述两案诉讼期间,李海曾于2010年2月1日向王健寄出临时合伙人会议通知的邮件,内容为定于2010年2月24日召开临时合伙人会议,会议为期一个小时,会议内容为审议将合伙人王健除名一事,该邮件于2010年2月12日遭拒收退回。该案2010年2月23日庭审中,李海代理人问王健:“李海使用手机短信、邮件通知你于2010年2月24日参加临时合伙人会议,是否知晓?”王健回答:“李海已被除名,李海要求开会与我无关。”2010年2月24日,李海召开临时合伙人会议,王健未出席,会议通过决议将王健除名,出席会议的有李海和事务所员工刘成等人。2010年2月25日,李海向王健寄出会议决议邮件,该邮件于2010年2月27日遭拒收退回。2010年7月11日王健再次起诉李海和事务所,要求法院判决:1、被告事务所制作的《关于所长外出期间事务所特别管理办法》无效;2、被告李海不再是事务所的合伙人。83.下列关于事务所性质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4、(四)2009年1月10日,李海和王健签订《关于成立国利税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协议》,协议规定;事务所负责人由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担任,李海为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各合伙人认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比例为李海货币出资6万元,占60%,王健货币出资4万元,占40%,合计10万元;合伙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事务所造成损失的,经其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会议可以决议将其除名;合伙人会议行使的职权包括制定和修改事务所业务标准、程序等;合伙人定期会议召开15日前,临时会议召开10日前,会议召开人应将会议日期、地点、会议期限、审议事项、联系人等事项书面通知全体合伙人;执合伙人的职责包括召集和主持合伙人会议,主持事务所日常工作等。2009年3月,工商行政管理局向事务所颁发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合伙企业名称为“国利税务师事务所”,事务执行人为李海。2009年8月18日,王健向李海书面提出:“由于合伙人之间没有诚意合作下去,现提出散伙。”李海未同意。2009年8月19日,事务所形成《关于所长外出期间事务所特别管理办法》,该《办法》对2009年8月31日至2009年11月30日李海在国考察学习期间事务所印章管理、报告管理、财务及行政管理等事项作出了规定,具体内容包括公章由王健负责、财务专用章由陈鸽负责、负责人印章由吴翔负责、李海的注册会计师印章由李明负责,其他未提及的印章由原保管人负责,所有印章的使用均需做好记载,该《办法》由事务所成员李海、陈鸽、刘成、秦获和李明签字,王健未签字。李海于2009年9月3日出国考察学习,李海出国考察期间,王健于2009年9月15日发电子邮件通知李海于2009年9月18日到事务所的会议室召开合伙人临时会议,2009年9月18日王健召开合伙人临时会议,形成《会议纪要》,决定对李海予以除名处理。该会议纪要由王健一人签名。同日,王健将该《会议纪要》及除名通知书通过电子邮件发给李海。李海于2009年11月27日回国,次日在事务所会议室召开临时合伙人会议、李海和王健参加会议,陈鸽、刘成、秦获和李明列席会议,陈鸽作会议记录。会议作出《关于撤销2009年9月18日王健擅自召开合伙人临时会议“会议纪要”及“除名通知书”的决议》,李海和列席人员在《会议纪要》上签字,王健未签字。11月28日,李海通知全体员工将事务所搬迁至新址,但未通知王健,当日下午,王健到公安局报警称:当日11点50分,王健到事务所,用钥匙打开环形锁进人办公室,发现办公室里面的一台惠普台式电脑、一台兄弟牌打印传真复印一体机、二个铁皮柜、一只保险箱没有了,铁皮箱和保险柜里面都是客户资料和事务所的文件材料。后来,王健打电话给事务所员工,才得知事务所已搬家。2009年11月29日,王健持事务所原公章以事务所名义对李海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判令李海归还事务所有关印章、营业执照等事务所经营资料,并赔偿因私藏事务所文件给事务所造成的损失14万元。法院于2010年2月24日下达《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王健的起诉。2010年2月1日,王健持事务所原公章以事务所名义又对李海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判令李海返还事务所各项服务费15万元。法院于2010年5月1日下达《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王健的起诉。上述两案诉讼期间,李海曾于2010年2月1日向王健寄出临时合伙人会议通知的邮件,内容为定于2010年2月24日召开临时合伙人会议,会议为期一个小时,会议内容为审议将合伙人王健除名一事,该邮件于2010年2月12日遭拒收退回。该案2010年2月23日庭审中,李海代理人问王健:“李海使用手机短信、邮件通知你于2010年2月24日参加临时合伙人会议,是否知晓?”王健回答:“李海已被除名,李海要求开会与我无关。”2010年2月24日,李海召开临时合伙人会议,王健未出席,会议通过决议将王健除名,出席会议的有李海和事务所员工刘成等人。2010年2月25日,李海向王健寄出会议决议邮件,该邮件于2010年2月27日遭拒收退回。2010年7月11日王健再次起诉李海和事务所,要求法院判决:1、被告事务所制作的《关于所长外出期间事务所特别管理办法》无效;2、被告李海不再是事务所的合伙人。83.下列关于事务所性质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5、某居民企业2014年度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总额2800万元,发生销售成本2000万元、财务费用150万元、管理费用400万元(其中含业务招待费15万元,未包含相关税金及附加),上缴增值税60万元、消费税140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14万元、教育费附加6万元,“营业外支出”账户中列支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罚款7万元、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向贫困地区捐赠10万元。该企业在计算2014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时,准许扣除的公益、救济性捐赠的金额是()万元。 6、某居民企业2019年度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总额2800万元,发生销售成本2000万元、财务费用150万元、管理费用400万元(其中含业务招待费15万元,未包含相关税金及附加),上缴增值税60万元、消费税140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14万元、教育费附加6万元,“营业外支出”账户中列支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罚款7万元、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向贫困地区捐赠10万元。该企业在计算2019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时,准许扣除的公益捐赠的金额是()万元。 7、【第2题】GD公司为居民企业,主要从事生产与销售业务,2021年有关经营活动如下: (1)取得手机销售收入8000万元,提供专利权的使用权取得收入100万元; (2)确认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6万元; (3)接受乙公司投资,收到投资款2000万元; (4)当年3月因生产经营活动借款300万元,其中向金融企业借款250万元,期限6个月,年利率6%,向非金融企业丙公司借款50万元,期限6个月,年利率10%,利息均已支付; (5)参加财产保险,按规定向保险公司缴纳保险费5万元; (6)计提坏账准备金15万元; (7)发生合理的会议费30万元; (8)发生非广告性质赞助支出20万元; (9)通过市民政部门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80万元,直接向某小学捐赠9万元,向贫困户王某捐赠2万元; (10)全年利润总额为750万元。 已知: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3.下列各项中,在计算GD公司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的是(   )。 8、【资料1】A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16%。2018年6月发生与职工薪酬有关的交易或事项如下: (1)月末发放员工工资,其中,生产车间人员工资100万,车间管理人员工资25万元,企业行政管理人员工资20万元,销售机构人员工资30万元,合计175万元。 (2)月中的端午节,公司将自己生产的产品发给企业行政管理人员作为福利,该产品的市场价格为50万,实际生产成本40万(均不含税)。 (3)销售部门李某上个月因个人需要向公司借款0.5万元,这个月从其工资中扣除借款。 (4)对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生产线进行改良,领用公司原材料1万元,应付企业内部改良工程人员工资5万元。 (5)公司为销售部员工提供住宿,计提本月房租3万元,房屋押金3万元。 (6)公司为销售部员工购买额外医疗保险,应付2万元,公司为生产部员工提供体检,其中车间生产人员5万元,车间管理人员1万元,还未付款。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 4.根据上述资料,A公司应该记入“销售费用”科目的金额是( )万元。 9、【第2题】GD公司为居民企业,主要从事生产与销售业务,2021年有关经营活动如下: (1)取得手机销售收入8000万元,提供专利权的使用权取得收入100万元; (2)确认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6万元; (3)接受乙公司投资,收到投资款2000万元; (4)当年3月因生产经营活动借款300万元,其中向金融企业借款250万元,期限6个月,年利率6%,向非金融企业丙公司借款50万元,期限6个月,年利率10%,利息均已支付; (5)参加财产保险,按规定向保险公司缴纳保险费5万元; (6)计提坏账准备金15万元; (7)发生合理的会议费30万元; (8)发生非广告性质赞助支出20万元; (9)通过市民政部门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80万元,直接向某小学捐赠9万元,向贫困户王某捐赠2万元; (10)全年利润总额为750万元。 已知: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4.在计算GD公司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公益性捐赠支出的下列计算列式中,正确的是(    )。 10、【资料1】2021年某个体工商户相关财务资料如下: (1)全年销售收入1 000万元,销售成本和期间费用55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10万元; (2)实发合理工资中包括投资者2.5万元,雇员工资10万元。 (3)发生费用10万元,属于其家庭和生产经营混用费用难以分清。 (4)营业外支出中包括行政罚款6万元、合同违约金3万元;计提准备金4万元,未经税务机关核定。 (5)投资者2019年3月以个人名义购入境内上市公司股票,同年9月出售,持有期间取得股息2.1万元,从境内非上市公司取得股息0.8万元。 已知:业务招待费支出按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股息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1、2021年该个体工商户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允许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