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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甲卷烟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2年1月从烟农手中购进烟叶,支付买价100万元,并且按照规定支付了10%的价外补贴,同时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总额的20%缴纳了烟叶税。将其运往乙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托加工成烟丝,支付不含税运费7.44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向乙企业支付加工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加工费12万元、增值税1.92万元。已知烟丝消费税税率为30%,乙企业应代收代缴消费税(  )万元。



A: 51.19

B: 59.25

C: 59.81

D: 64.90

答案解析

乙企业应代收代缴消费税=[(100+100×10%)×(1+20%)×(1-10%)+7.44+12]÷(1-30%)×30%=59.25(万元)。

答案选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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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某卷烟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10月从烟农手中收购烟叶用于生产烟丝,收购凭证上注明收购价款60万元,价外补贴6万元,将烟叶运回企业支付给运输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不含税运费1万元,取得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则该卷烟生产企业2014年10月份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为( )万元。 2、6.甲卷烟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6月从烟农手中收购烟叶用于生产烟丝,收购凭证上注明收购价款20万元,价外补贴2万元。则该卷烟生产企业2016年6月份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为(  )万元。 3、某卷烟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10月从烟农手中收购烟叶用于生产烟丝,收购凭证上注明收购价款60万元,价外补贴6万元,将烟叶运回企业支付给运输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不含税运费1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则该卷烟生产企业2019年10月份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为(    )万元。 4、甲卷烟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6月从烟农手中收购烟叶用于生产烟丝,收购凭证上注明收购价款20万元,价外补贴2万元。则该卷烟生产企业2020年6月份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为(  )万元。 5、甲卷烟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10月从烟农手中购进烟叶,支付买价100万元,并且按照规定支付了10%的价外补贴,同时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总额的20%缴纳了烟叶税。将其运往乙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托加工成烟丝,支付不含税运费7.44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向乙企业支付加工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加工费12万元、增值税1.92万元。已知烟丝消费税税率为30%,乙企业应代收代缴消费税(  )万元。 6、(二)某县甲卷烟厂、丙烟草批发企业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10月份甲卷烟厂发生 下列业务:(1)外购卷烟生产设备,取得増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68万元;支付运费,取得增值 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〇. 22万元。(2)以经营租赁方式租人一间库房,合同约定本月一次性支付全部含税租金50万元, 出租方按简易计税方法缴纳增值税,并提供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向农业生产者收购烟叶,支付收购价款60万元,支付价外补贴6万元,开具烟叶 收购发票。(4)将收购的全部烟叶运往位于市区的乙烟丝厂加工成烟丝,支付加工费,取得增值税 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0万元,同时支付运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4万元,税额 0.44万元。乙烟丝厂加工烟丝2600斤,乙烟丝厂同类烟丝产品不含税售价500元/斤, 已履行了代收代缴消费税的义务。 (5)向丙烟草批发企业销售A牌卷烟200标准箱,取得含税销售额500万元;销售B牌 卷烟200标准箱,取得含税销售额300万元。(6)将10标准箱A牌卷烟用于业务招待,20标准箱B牌卷烟作为福利发放给员工。(7)用30标准箱B牌卷烟换取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38万元,税额46万元。B牌卷烟最高含税售价1.6万元/标准箱,平均含税售价1.5万元/标准箱。(8)从4S店购进一辆排气量为1.6升的小轿车自用,支付含税价款14万元,另支付配 件费、改装费1万元,取得4S店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将一辆排气量为1.8升的小轿车送往修配厂更换底盘,支付材料费、修理费,取得 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1.16万元。该小轿车购人时已缴纳车辆购置税并办理了登记 手续,经国家税务总局核定同类型新车的最低计税价格为16万元。2016年10月份丙烟草批发企业发生下列业务:将200标准箱A牌卷烟全部批发给二级批发商,取得含税销售额520万元;将200标准 箱B牌卷烟全部批发给零售商,取得含税销售额310万元。已知:A牌卷烟消费税税率56%,B牌卷烟消费税税率36%;卷烟生产环节定额税率每 标准箱150元,批发环节定额税率每标准箱250元,烟丝消费税税率30%。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85.关于上述业务,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7、甲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10月从烟农手中购进烟叶,支付买价100万元,并且按照规定支付了10%的价外补贴,同时按照收购金额的20%缴纳了烟叶税。将其运往乙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托加工成烟丝,支付不含税运费7.44万元,取得货运增值税专用发票,向乙企业支付加工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加工费12万元、增值税2.04万元。已知烟丝消费税税率为30%,乙企业应代收代缴消费税( )万元。 8、甲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10月从烟农手中购进烟叶,支付买价100万元,并且按照规定支付了10%的价外补贴,同时按照收购金额的20%缴纳了烟叶税。将其运往乙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托加工成烟丝,支付不含税运费7.44万元,取得货运增值税专用发票,向乙企业支付加工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加工费12万元、增值税2.04万元。已知烟丝消费税税率为30%,乙企业应代收代缴消费税(    )万元。 9、甲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10月从烟农手中购进烟叶,支付买价100万元,并且按照规定支付了10%的价外补贴,同时缴纳了烟叶税,委托乙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托加工成烟丝,向乙企业支付加工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加工费9万元、增值税1.17万元。已知烟丝消费税税率为30%,乙企业应代收代缴消费税(   )万元。 10、甲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10月从烟农手中购进烟叶,支付买价100万元,并且按照规定支付了10%的价外补贴,同时按照收购金额的20%缴纳了烟叶税。将其运往乙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托加工成烟丝,支付不含税运费7.44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向乙企业支付加工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加工费12万元、增值税1.56万元。已知烟丝消费税税率为30%,乙企业应代收代缴消费税(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