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以下各项中,不属于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项目(BEPS)成果的有( )。
A: 《关于数字经济面临的税收挑战的报告》
B: 《消除混合错配安排的影响》
C: 《使争议解决机制更有效》
D: 《国际税收情报交换工作规程》
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项目(BEPS)成果具体包括:
第一项成果:《关于数字经济面临的税收挑战的报告》
第二项成果:《消除混合错配安排的影响》
第三项成果:《制定有效受控外国公司规则》
第四项成果:《对利用利息扣除和其他款项支付实现的税基侵蚀》
第五项成果:《考虑透明度和实质性因素有效打击有害税收实践》
第六项成果:《防止税收协定优惠的不当授予》
第七项成果:《防止人为规避构成常设机构》
第八至第十项成果:《确保转让定价结果与价值创造相匹配》
第十一项成果:《衡量和监控BEPS》
第十二项成果:《强制披露规则》
第十三项成果:《转让定价文档与国别报告》
第十四项成果:《使争议解决机制更有效》
第十五项成果:《开发用于修订双边税收协定的多边工具》
答案选 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