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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
【单选题】

各级监察委依法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履行( )职责。

A: 监督、调查、处置

B: 监督、执纪、问责

C: 监督、调查、问责

D: 预防、制止、惩治

答案解析

【考点】监察法基础-监察机关职责

【解题思路】各级监察委依法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履行监督、调査、处置职责。选项A正确。

答案选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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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监察委员会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督,开展( )。 2、(四)2009年1月10日,李海和王健签订《关于成立国利税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协议》,协议规定;事务所负责人由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担任,李海为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各合伙人认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比例为李海货币出资6万元,占60%,王健货币出资4万元,占40%,合计10万元;合伙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事务所造成损失的,经其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会议可以决议将其除名;合伙人会议行使的职权包括制定和修改事务所业务标准、程序等;合伙人定期会议召开15日前,临时会议召开10日前,会议召开人应将会议日期、地点、会议期限、审议事项、联系人等事项书面通知全体合伙人;执合伙人的职责包括召集和主持合伙人会议,主持事务所日常工作等。2009年3月,工商行政管理局向事务所颁发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合伙企业名称为“国利税务师事务所”,事务执行人为李海。2009年8月18日,王健向李海书面提出:“由于合伙人之间没有诚意合作下去,现提出散伙。”李海未同意。2009年8月19日,事务所形成《关于所长外出期间事务所特别管理办法》,该《办法》对2009年8月31日至2009年11月30日李海在国考察学习期间事务所印章管理、报告管理、财务及行政管理等事项作出了规定,具体内容包括公章由王健负责、财务专用章由陈鸽负责、负责人印章由吴翔负责、李海的注册会计师印章由李明负责,其他未提及的印章由原保管人负责,所有印章的使用均需做好记载,该《办法》由事务所成员李海、陈鸽、刘成、秦获和李明签字,王健未签字。李海于2009年9月3日出国考察学习,李海出国考察期间,王健于2009年9月15日发电子邮件通知李海于2009年9月18日到事务所的会议室召开合伙人临时会议,2009年9月18日王健召开合伙人临时会议,形成《会议纪要》,决定对李海予以除名处理。该会议纪要由王健一人签名。同日,王健将该《会议纪要》及除名通知书通过电子邮件发给李海。李海于2009年11月27日回国,次日在事务所会议室召开临时合伙人会议、李海和王健参加会议,陈鸽、刘成、秦获和李明列席会议,陈鸽作会议记录。会议作出《关于撤销2009年9月18日王健擅自召开合伙人临时会议“会议纪要”及“除名通知书”的决议》,李海和列席人员在《会议纪要》上签字,王健未签字。11月28日,李海通知全体员工将事务所搬迁至新址,但未通知王健,当日下午,王健到公安局报警称:当日11点50分,王健到事务所,用钥匙打开环形锁进人办公室,发现办公室里面的一台惠普台式电脑、一台兄弟牌打印传真复印一体机、二个铁皮柜、一只保险箱没有了,铁皮箱和保险柜里面都是客户资料和事务所的文件材料。后来,王健打电话给事务所员工,才得知事务所已搬家。2009年11月29日,王健持事务所原公章以事务所名义对李海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判令李海归还事务所有关印章、营业执照等事务所经营资料,并赔偿因私藏事务所文件给事务所造成的损失14万元。法院于2010年2月24日下达《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王健的起诉。2010年2月1日,王健持事务所原公章以事务所名义又对李海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判令李海返还事务所各项服务费15万元。法院于2010年5月1日下达《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王健的起诉。上述两案诉讼期间,李海曾于2010年2月1日向王健寄出临时合伙人会议通知的邮件,内容为定于2010年2月24日召开临时合伙人会议,会议为期一个小时,会议内容为审议将合伙人王健除名一事,该邮件于2010年2月12日遭拒收退回。该案2010年2月23日庭审中,李海代理人问王健:“李海使用手机短信、邮件通知你于2010年2月24日参加临时合伙人会议,是否知晓?”王健回答:“李海已被除名,李海要求开会与我无关。”2010年2月24日,李海召开临时合伙人会议,王健未出席,会议通过决议将王健除名,出席会议的有李海和事务所员工刘成等人。2010年2月25日,李海向王健寄出会议决议邮件,该邮件于2010年2月27日遭拒收退回。2010年7月11日王健再次起诉李海和事务所,要求法院判决:1、被告事务所制作的《关于所长外出期间事务所特别管理办法》无效;2、被告李海不再是事务所的合伙人。83.下列关于事务所性质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3、(四)2009年1月10日,李海和王健签订《关于成立国利税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协议》,协议规定;事务所负责人由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担任,李海为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各合伙人认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比例为李海货币出资6万元,占60%,王健货币出资4万元,占40%,合计10万元;合伙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事务所造成损失的,经其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会议可以决议将其除名;合伙人会议行使的职权包括制定和修改事务所业务标准、程序等;合伙人定期会议召开15日前,临时会议召开10日前,会议召开人应将会议日期、地点、会议期限、审议事项、联系人等事项书面通知全体合伙人;执合伙人的职责包括召集和主持合伙人会议,主持事务所日常工作等。2009年3月,工商行政管理局向事务所颁发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合伙企业名称为“国利税务师事务所”,事务执行人为李海。2009年8月18日,王健向李海书面提出:“由于合伙人之间没有诚意合作下去,现提出散伙。”李海未同意。2009年8月19日,事务所形成《关于所长外出期间事务所特别管理办法》,该《办法》对2009年8月31日至2009年11月30日李海在国考察学习期间事务所印章管理、报告管理、财务及行政管理等事项作出了规定,具体内容包括公章由王健负责、财务专用章由陈鸽负责、负责人印章由吴翔负责、李海的注册会计师印章由李明负责,其他未提及的印章由原保管人负责,所有印章的使用均需做好记载,该《办法》由事务所成员李海、陈鸽、刘成、秦获和李明签字,王健未签字。李海于2009年9月3日出国考察学习,李海出国考察期间,王健于2009年9月15日发电子邮件通知李海于2009年9月18日到事务所的会议室召开合伙人临时会议,2009年9月18日王健召开合伙人临时会议,形成《会议纪要》,决定对李海予以除名处理。该会议纪要由王健一人签名。同日,王健将该《会议纪要》及除名通知书通过电子邮件发给李海。李海于2009年11月27日回国,次日在事务所会议室召开临时合伙人会议、李海和王健参加会议,陈鸽、刘成、秦获和李明列席会议,陈鸽作会议记录。会议作出《关于撤销2009年9月18日王健擅自召开合伙人临时会议“会议纪要”及“除名通知书”的决议》,李海和列席人员在《会议纪要》上签字,王健未签字。11月28日,李海通知全体员工将事务所搬迁至新址,但未通知王健,当日下午,王健到公安局报警称:当日11点50分,王健到事务所,用钥匙打开环形锁进人办公室,发现办公室里面的一台惠普台式电脑、一台兄弟牌打印传真复印一体机、二个铁皮柜、一只保险箱没有了,铁皮箱和保险柜里面都是客户资料和事务所的文件材料。后来,王健打电话给事务所员工,才得知事务所已搬家。2009年11月29日,王健持事务所原公章以事务所名义对李海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判令李海归还事务所有关印章、营业执照等事务所经营资料,并赔偿因私藏事务所文件给事务所造成的损失14万元。法院于2010年2月24日下达《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王健的起诉。2010年2月1日,王健持事务所原公章以事务所名义又对李海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判令李海返还事务所各项服务费15万元。法院于2010年5月1日下达《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王健的起诉。上述两案诉讼期间,李海曾于2010年2月1日向王健寄出临时合伙人会议通知的邮件,内容为定于2010年2月24日召开临时合伙人会议,会议为期一个小时,会议内容为审议将合伙人王健除名一事,该邮件于2010年2月12日遭拒收退回。该案2010年2月23日庭审中,李海代理人问王健:“李海使用手机短信、邮件通知你于2010年2月24日参加临时合伙人会议,是否知晓?”王健回答:“李海已被除名,李海要求开会与我无关。”2010年2月24日,李海召开临时合伙人会议,王健未出席,会议通过决议将王健除名,出席会议的有李海和事务所员工刘成等人。2010年2月25日,李海向王健寄出会议决议邮件,该邮件于2010年2月27日遭拒收退回。2010年7月11日王健再次起诉李海和事务所,要求法院判决:1、被告事务所制作的《关于所长外出期间事务所特别管理办法》无效;2、被告李海不再是事务所的合伙人。83.下列关于事务所性质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4、监察委员会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督,开展( )。 5、A公司购买B公司100%股权,该交易为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2×18年5月2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协议约定购买日是2×18年6月30日。截至2×18年12月31日,B公司已全部办妥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股东变更为A公司。2×19年12月31日,B公司将标的资产交付A公司,同时,A公司自2×19年12月31日起接收该等资产与负债并向B公司派驻了董事、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对B公司开始实施控制。 2×20年1月6日,会计师事务所对A公司截至2×18年6月30日的注册资本进行了审验, 并出具了验资报告。2×20年2月8日,A公司支付了购买股权的对价。购买日确认的日期为(  )。 6、某公司是一家大型的跨国公司,长期以来,公司高层在纳才、用才方面均采用了科学的管理方法。其人力资源部一贯坚持“考绩定人事”的原则(他们把员工分为优秀、合格、试用三种,分别享受不同的待遇。公司规定每季度进行一次业绩考评,并根据考评结果使员工晋升到不同的等级)。为保证考绩的公开、公平、公正,人力资源部负责监督各部门定期召开小组座谈会,把被考评者的上级、下属以及同事召集到一起对考评结果进行意见交流。在平时的生产过程中,公司还建立了自检、互检与专检制度,严把产品质量关。每位职工每天上班时要填写自己在一天中应当完成的工作,下班时对照复查,对自己的目标做到心中有数。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如果该公司进行绩效改进,可以采取的方法有(    )。 7、GD有限责任公司属于工业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使用17%的增值税税率,售价不含增值税。销售商品时同时结转成本。2017年12月GD有限责任公司发生如下经济业务:(1)本月销售商品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售价300万元,增值税税额51万元,款项尚未收到。该批商品的实际成本为240万元。(2)本月销售原材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售价50万元,增值税税额8.5万元,该批材料成本30万元。款项已经收到。(3)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15万元(4)12月31日,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上升12万元。(5)12月31日计提坏账准备2万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万元。(6)本月累计计提职工工资125.5万元,其中生产工人工资80万元,车间管理人员工资10万元,行政管理人员工资9万元,销售人员工资25万元,财务人员工资1.5万元。(7)该公司使用所得税税率为25%。假定2017年应纳所得额为400万元2017年递延所得税资产年初余额5万元,年末余额为15万元;递延所得税负债年初余额为3万元,年末余额为8万元,假定按年确定所得税费用。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问题GD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利润表中以下问题(6)下列各项中,应在利润表“营业收入”项目列示的有( )。 8、某公司是一家大型的跨国公司,长期以来,公司高层在纳才、用才方面均采用了科学的管理方法。其人力资源部一贯坚持“考绩定人事”的原则(他们把员工分为优秀、合格、试用三种,分别享受不同的待遇。公司规定每季度进行一次业绩考评,并根据考评结果使员工晋升到不同的等级)。为保证考绩的公开、公平、公正,人力资源部负责监督各部门定期召开小组座谈会,把被考评者的上级、下属以及同事召集到一起对考评结果进行意见交流。在平时的生产过程中,公司还建立了自检、互检与专检制度,严把产品质量关。每位职工每天上班时要填写自己在一天中应当完成的工作,下班时对照复查,对自己的目标做到心中有数。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绩效考评结果可以应用到人力资源管理的各个方面,此案例中的考核结果被应用于(    )。 9、某公司是一家大型的跨国公司,长期以来,公司高层在纳才、用才方面均采用了科学的管理方法。其人力资源部一贯坚持“考绩定人事”的原则(他们把员工分为优秀、合格、试用三种,分别享受不同的待遇。公司规定每季度进行一次业绩考评,并根据考评结果使员工晋升到不同的等级)。为保证考绩的公开、公平、公正,人力资源部负责监督各部门定期召开小组座谈会,把被考评者的上级、下属以及同事召集到一起对考评结果进行意见交流。在平时的生产过程中,公司还建立了自检、互检与专检制度,严把产品质量关。每位职工每天上班时要填写自己在一天中应当完成的工作,下班时对照复查,对自己的目标做到心中有数。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该公司每位职工每天上班时要填写自己在一天中应当完成的工作,下班时对照复查,然后根据存在的差距制定并实施针对性地改进计划,此过程称为(    )。 10、某公司是一家大型的跨国公司,长期以来,公司高层在纳才、用才方面均采用了科学的管理方法。其人力资源部一贯坚持“考绩定人事”的原则(他们把员工分为优秀、合格、试用三种,分别享受不同的待遇。公司规定每季度进行一次业绩考评,并根据考评结果使员工晋升到不同的等级)。为保证考绩的公开、公平、公正,人力资源部负责监督各部门定期召开小组座谈会,把被考评者的上级、下属以及同事召集到一起对考评结果进行意见交流。在平时的生产过程中,公司还建立了自检、互检与专检制度,严把产品质量关。每位职工每天上班时要填写自己在一天中应当完成的工作,下班时对照复查,对自己的目标做到心中有数。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通过意见交流,在掌握了下属工作绩效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员工绩效水平和自我效能,该公司进行了一系列的活动。该工作在绩效管理中被称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