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这些行政行为有( )。
A: 按13%税率缴纳增值税的货物,税务机关认为应适用17%的税率,要求补缴增值税并加收滞纳金
B: 未按规定代扣个人所得税,税务机关对扣缴义务人处以应代扣税款50%的罚款
C: 对善意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务机关作出已抵扣的进项税额应在当期转出的决定
D: 税务机关不接受企业选择认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申请
E: 举报偷税行为,税务机关未按规定给予奖励
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包括确认纳税主体、征税对象、征税范围、减税、免税、退税、抵扣税款、适用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和税款征收方式等具体行政行为,以及征收税款、加收滞纳金,扣缴义务人、受税务机关委托的单位和个人作出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代征行为等。
申请人对税务行政复议的以上规定行为(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以外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答案选 B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