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某酒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粮食白酒和啤酒给副食品公司,其中白酒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收取不含税价款50000元,另外收取包装物押金3000元;啤酒开具普通发票,收取的价税合计款22600元,另外收取包装物押金1500元。副食品公司按合同约定,于2020年12月将白酒、啤酒包装物全部退还给酒厂,并取回全部押金。就此项业务,该酒厂2016年3月计算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应为( )元。
A: 9617.70
B: 9100
C: 9445.13
D: 12553.85
【考点】包装物押金增值税计税规定
【解题思路】啤酒、黄酒以外的酒类产品包装物押金收取的时候,计入增值税计税依据计算增值税。啤酒、黄酒等其他货物的押金逾期的时候计入增值税计税依据计算增值税。
2020年3月增值税销项税=50000×13%+(22600+3000)÷(1+13%)×13%=9445.13(元)。
答案选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