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制药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9月销售免税药品取得价款20000元,销售非免税药品取得含税价款101700元。当月购进原材料、水、电等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已通过税务机关认证)上的税款合计为10000元,其中有2000元进项税额对应的原材料用于免税药品的生产;5000元进项税额对应的原材料用于非免税药品的生产;对于其他的进项税额对应的购进部分,企业无法划分清楚其用途。该企业本月应缴纳增值税( )元。
A: 1700
B: 4245.45
C: 109000
D: 112000
【考点】进项税额
【解题思路】销项税额=101700÷(1+13%)×13%=11700(元);
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5000+(10000-5000-2000)×90000÷(20000+90000)=7454.55(元);
应纳增值税=11700-7454.55=4245.45(元)。
答案选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