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公司因年年亏损,资不抵债,被债权人黑土公司申请破产,但白云公司的控股股东蓝天公司认为公司很有潜力,反对破产。关于本案的管辖,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 白云公司住所地法院
B: 黑土公司住所地法院
C: 白云公司住所地法院或蓝天公司住所地法院
D: 黑土公司住所地法院或蓝天公司住所地法院
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选项A正确。
答案选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