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2015年度,甲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为1000万元,增值税销项税额为170万元;应收账款期初余额为100万元,期末余额为150万元;预收账款期初余额为50万元,期末余额为10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2015年度现金流量表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目的金额为( )万元。
A: 1080
B: 1160
C: 1180
D: 1260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销售商品、提供劳务产生的“收入和增值税销项税额”+应收账款项目本期减少额-应收账款项目本期增加额+应收票据项目本期减少额-应收票据项目本期增加额+预收账款项目本期增加额-预收账款项目本期减少额±特殊调整业务=1000+170-(150-100)-(50-10)=1080(万元)
答案选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