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食品厂为一般纳税人,2019年9月,其某批次在产品的60%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依法没收,该批次在产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成本为10万元,运费成本1万元,该批耗用货物于2019年8月购进,且已于购进当月认证抵扣。9月该食品厂应转出进项税额()万元。
A: 2.6
B: 0.83
C: 1.81
D: 1.09
纳税人在产品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依法没收,应于发生的当月将所耗用的购进货物及运输服务、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的进项税额进行转出。该食品厂应转出进项税额=(10×13%+1×9%)×60%=0.83(万元)。
答案选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