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华兴服装公司因管理不善造成亏损,未弥补的亏损达公司股本的1/4,公司董事长李某决定2008年4月6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讨论如何解决公司面临的困境。2008年4月1日,董事长李某发出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内容如下:讨论解决本公司面临的亏损问题,凡持有股份10万股以上的股东直接参加临时股东大会,小股东不必参加。股东大会如期召开。有90名股东出息会议。会议议程为两项:(1)讨论解决公司经营所遇困难问题的措施;(2)改选公司监事2人,经讨论,大家认为目前公司效益太差,无扭转希望,经表决,80名股东同意解散。会后,未出席股东大会小股东黄某认为公司请烦了合法权益,向法院提起诉讼。
(1)根据《公司法》规定,应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定情形有()
A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认为必要时A: 持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B: 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C: 董事会议必要时
D: 公司未弥补损失达实收股本总额1/3以上时
答案解析:本体考核临时股东大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答案选 CD